小說名:墓園裡的男孩(The Graveyard Book)
小說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
譯 者:馮瓊儀
※原文版2008年‧於2009年9月授權皇冠中文化※
這下可以確定不是我的錯覺,皇冠翻譯起尼爾蓋曼小說的口吻太現代感、太美國風,感覺果然很不來勁,但這也不是皇冠譯者的錯,只是--對不起啊,我就是喜歡謬思翻譯的氣口,有種英式古典、飄渺不染塵的夢境氣息,雖然說謬思也曾有過翻譯失敗的前例!╮(╯▽╰)╭
劇情採取八個短篇單元劇來講述一宗滅門血案的來龍去脈,分別為【奴巴弟來到了墓園】、【新朋友】、【上帝的獵犬】、【女巫的墓碑】、【死之舞】、【奴巴弟上學去】、【傑克的兄弟】、【天下無不散的筳席】,藉此帶出一位男孩奇妙的成長旅程。其中個人最喜愛的單元為【上帝的獵犬】,喔喔喔--食屍鬼與食屍鄉的描述絕讚到沒話說,即使是奴巴弟與傑克正式交鋒的重頭戲碼都沒有這一篇來得精彩!我想「光憑著這一短篇就可以吃下好幾碗飯」應該是很恰當的讚美之詞。\(☉▽☉)/
因為大地比我早一步看完,看之前隨口詢問了感想,「大叔丟出來的角色們讓人意猶未盡」與「這本書如果寫續集,有百來種人生故事可以發展」,親愛的大地啊,這兩句短評我是再同意不過的了!(豎起兩根大姆指)
PS. 還是原文版封面比較帥氣。
【書背文案】
這是一座奇特的墓園,
它不是死亡的終結,而是愛與希望的開始……
要是那天晚上你也在這兒,就會看見蒼白月光下發生的慘事!一名叫作「傑克」的殺手刺死了一對夫妻和他們的女兒,只要再殺死搖籃裡的小嬰兒,任務就完成了……但是小嬰兒卻不見了!原來,他竟然自己爬出了搖籃,還爬到附近的墓園去,並把墓園裡的鬼魂們全給吵醒了!秉著「亡者應該慈悲」的原則,鬼魂們趕走了兇手,並決定「收養」這個還咬著奶嘴的小寶寶,他們為他取名奴巴弟(Nobody),小名「巴弟」……
從此,墓園就成了巴弟的新家、教室和遊樂場。漸漸長大的他寫得一手漂亮的字(因為他一直抄寫墓碑來認字)、他的歷史很強(他有很多來自各個時代的「鬼朋友」),他還學會了一些嚇人的把戲(例如消失術、滑溜術和夢遊術等等),巴弟更知道了墓園裡很多奇怪的事情,包括邪惡的「食屍鬼」、最受期待的「死之舞」慶典……不過,最讓巴弟開心的是,他竟然有了一個「活人」朋友──小女孩史嘉蕾!但在一次恐怖的古墓尋寶大冒險之後,巴弟唯一的朋友也被父母給帶走了。
有一天,巴弟認識了小女巫麗莎的鬼魂,她生前被人燒死,隨便埋在亂葬崗裡,連塊墓碑都沒有。雖然墓園裡到處都是墓碑,但墓碑可不能用偷的,於是巴弟決定到鎮上去幫她買一塊新的墓碑。然而就在他拿著胸針去換錢的時候,卻再次被殺手「傑克」給盯上了,巴弟這才明白,離開墓園是件多麼危險的事……
創意無與倫比的奇幻大師尼爾‧蓋曼繼《第十四道門》之後,再次精心打造了一場奇妙、有趣又滿溢著溫暖的成長之旅,讓讀者在最不可思議的地方領略生命的美好與無私的付出,並一舉榮獲美國文學界最高榮譽之一的「紐伯瑞大獎」!故事中蘊含了一股愛的力量,讓灰暗的墓園散發出一道道斑斕的動人光彩,也深深撼動了我們潛藏在心底的溫柔,給予我們無限的生命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