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刊名:金融吃人魔∼如何與高風險市場共舞∼(A Demon of Our Own Design: Markets, Hedge Funds, and the Peril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作 者:李察‧布克史塔伯(Richard Bookstaber)
譯 者:卓妙容
※原文版2006年‧於2009年1月授權早安財經中文化※
我承認我心態不良,拿這本書最大用意在希望避險大師可以分析身處於金融海嘯的今日、基金到底還能不能進場購買,然後在努力奮鬥並啃食著不熟悉的用語與近廿個小時之後,終於來到結論--「我們該做的是在起頭時就控制它的複雜程度,唯有愈簡單的金融商品和愈低的財務槓桿應用,才能幫我們創造出一個強而有力的市場」,到此,我只差沒哭出聲來,蝦米、蝦米、蝦米?!原來你是在寫金融建言書?!李察大師,你讓我好傷心啊啊啊啊--Q口Q!不過第一到第七章裡有談到幾個金融泡沫股災何以崩盤的內幕原因,這幾章實在太太太有意思了!看完後包準不會再抱持著隨隨便便選一支的冒然心態購買基金。
對照到書裡所提到的吊詭市場結構,這句話是多麼地血淋淋啊,但有多少投資人會真正將它放在心上來著?
而綜合書裡的意見,個人看法是,基金不是不能買,但要有心理準備,問題已經不只在基金管理團隊的人格操守與操作是否失利之類,也包括了整個金融市場出現嚴重瑕疵,若要購買基金,就得詳細瞭解市場動態與消息,該獲利了結或認賠殺出,都要有其底限,並且對風險有所認知。
回過頭來談談《金融吃人魔》。買過基金者都應該清楚每一檔基金都會有所謂看似具有公信力的績效指標,很不幸的,李察戳破了「較佳的評估和風險管理讓基金運作更加穩健」之說法,因金融市場裡有太多衍生性商品被連結並槓桿操作,導致今日市場架構已經複雜到無法做出有效評估,而任何一家公司的模型都可能出現明明應該獲利卻陷入巨額損失的無法解釋之異常狀況(模型:利用電腦尋找出賺錢的操作策略)。故、今日進場購買基金,其實都是冒險行為,畢竟投資基本上就是場「總數為零」的遊戲,如果基金能以套利獲得超高報酬,那麼就得有人為他們行為買單,拿到遠比合理報酬還低的利潤、甚至是血本無歸,而那個人可能就是你。
《金融吃人魔》談到最深入的是所謂的避險基金,或稱對沖基金,不同於一般的共同基金,它所追求的是絕對報酬(共同基金追求的是相對報酬),並且要看長期走勢,一般人會認為它比共同基金的風險要來得低,事實上是錯誤的想法(不過這幾年多數共同基金也開始學起避險基金的高風險操作手法),看似是個高獲利的美麗新世界,其實慘賠時動輒皆以億美金為單位,否則所羅門兄弟、LTCM、UBS瑞士聯合銀行、霸菱銀行就不會應聲倒地不起。
作者原先是名經濟學教授,擁有選擇權理論之專長,而被網羅進入摩根士丹利,負責風險管理,接著再為所羅門兄弟公司效勞,所羅門在最慘淡之際被旅行者集團併購,作者留任原職,並在旅行者與花旗集團合併後繼續擔任風險管理顧問,之後進入摩爾資本管理公司服務。作者以圈內人的近距離角度,道出所羅門兄弟、LTCM、UBS瑞士聯合銀行、霸菱銀行分崩離析的過程,剛開始只是小脫序,但主事者人性裡的貪婪與膽怯卻讓事情複雜化,危機產生的同時也開啟一道巨大漩渦,將全球股市全部捲入到萬劫不負的金融地獄裡。
作者在書裡帶出一個很奇怪的說法,每下愈況的市場危機和金融動盪並不反映出真正的經濟狀況,不過被拖累了也是事實吧。話又說回來,這些貪婪的禿鷹要自相殘殺是他們的事,為什麼到最後要所有人一起來買單呢Q口Q??另外,《金融吃人魔》另一個結論其實很不客觀,固然讓金融回歸市場面是必需的,不過當作者仍身處於華爾街內,就疾呼政府鬆綁法規,讓避險基金繼續不透明化、暗著來的操盤,這算不算已經陷入詭辯立場了呢?
4 則留言:
說實在的,基金真的只是一種投資工具,雖然書上都說那是為懶人設計的,很多號稱是投資專家的傢伙甚至還會拿歷年的投資績效告訴你,如果你每年都丟錢進去的話,幾十年後你會多有錢又多有錢,然而真有這麼好康的事嗎?只要想想一個基金經理人手上拿的都不是自己的錢,卻又得為了保有那份高薪工作,而必須持續產出高報酬的績效,你就會發覺他們會開發出連動債這種超高風險的商品並不是什麼讓人很意外的事了。
不過看完你的文章,我倒蠻想見識一下他是如何詭辯這一切的,哈哈!
喔喔喔---Arthur居然來我家!趕快舖紅地毯灑鮮花!!XDDD
有人說,與其買基金做為投資理財還不如買國幣,也有人說,這些理財書都是富人在教普通人挖比自己更窮的人的錢。但說來說去,都是一種投機行為,所以電視機前看到這一波連動債受害者聲淚俱下的控訴,我其實只有感受到荒謬而已......
呵呵呵~你太客氣了...^Q^
若以台灣為例,大多數連動債的受害者其實是可憐的,他們被銀行那些理財專員唬得一愣一愣的,莫名其妙就將自己大筆的積蓄拿去填了海。只是另一方面就像你說的荒謬吧!他們自己不也該負點責任嗎?怎麼有人能夠如此輕易地信任這些大學可能才剛畢業的所謂理財專員,將數以百萬甚至億計的財產都投入根本沒幾個人搞得清楚的連動債呢?實在是不可思議...
不過,個人認為這個事件裡面的頭號戰犯首推銀行和金管會負責把關的官員,只可惜不管在台灣還是美國,這些人往往是不會受到懲罰的...>"<
他們的關係能算是狼與狽吧,之前曾看過的《塑膠鴉片》一書有提到,金管會根本不會和銀行為敵,除非事情真的很大條,否則只考慮到表面做得漂亮,反而無視對社會的影響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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