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5

即抽象又虛無縹緲的「易碎物」《小說》


小說名:易碎物(Fragile Things)
小說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
譯 者:林嘉倫、吳維剛
※原文版1990~2005年‧於2010年5月授權謬思中文化※


整體來說,沒有前兩本短篇收錄小說來得出色。有幾篇還不錯,選錄一篇最讚的短篇故事放上來,不過我也沒特別喜歡這內容,慘。

【他人】
這裡的時間川流不息。魔鬼說。
他一眼就看出那是魔鬼。他知道那是魔鬼,也知道這裡是地獄,沒別的可能。

長廳盡頭有一口濃煙滾滾的火盆,魔鬼就等在一側。岩灰色牆壁上掛著琳瑯滿目的東西,不過最好別細看究竟是什麼。天花板很低,地面卻虛幻不實。
「過來。」魔鬼說,他聽命上前。
魔鬼赤裸的身軀瘦骨嶙峋、傷痕累累,似乎很久以前被剝過皮。它沒有耳朵,沒有性徵,卻有兩片苦行僧般的薄脣,那雙眼睛則是魔鬼之眼──看遍眾生百態,歷盡滄海桑田,在那道目光凝視下,他覺得自己連螻蟻也不如。

「現在是怎麼回事?」他問。
「現在,」魔鬼的聲音無悲無喜,只有一絲死氣沈沈的認命,「你要受嚴刑拷打。」
「要多久?」
魔鬼搖頭不語,只是沿著牆悠悠漫步,一一瀏覽牆上的刑具。長牆的盡頭,靠近那扇合起的門扉處,掛著一柄用破舊金屬絲編成的九尾鞭,魔鬼用它那只剩三隻指頭的手取下鞭子,恭敬地捧回來,把鞭尾那端垂進火盆,眼看著金屬絲漸漸灼熱。

「這太沒人性了。」
「對。」
鞭梢散發橘紅色的死亡光芒。
魔鬼舉臂準備揮出第一鞭,它說:「過不了多久,你就會覺得連此刻都是享受。」
「你騙人。」
「不,接下來……」魔鬼解釋完才揮下鞭,「只會更糟。」
鞭子先在半空中劈啪一響,接著咻地一聲狠狠抽上他的背脊,劃開了他昂貴的衣服,布料在鞭下燃燒起來,裂成碎片,他失聲慘叫,然而這只是開始。
牆上的兩百一十一種刑具,他一一嘗遍。最後,等「拉撒勒的女兒」也被他細細品味完,清理乾淨並掛回二一一號的位置位,他喘著氣張開破裂的嘴脣問:「現在呢?」
「現在,」魔鬼說,「真正的痛苦才開始。」

它說的沒錯。
魔鬼逼他一點一滴地招出每一件他恨不得沒幹過的壞事,每一個他自欺或欺人的謊言,大大小小的傷害,鉅細靡遺。魔鬼扯下健忘的表皮,揪出一切事實之下的真相,這比什麼都痛苦。
「她走出門時你在想什麼?說!」
「我想我心碎了。」
「不,」魔鬼毫無恨意地說,「你沒有。」那對無動於衷的雙眼凝視著他,他忍不住別開目光。
「我心想,這下她永遠也不會知道我睡過她姊姊了。」
魔鬼把他的生命凌遲成分分秒秒的殘忍碎片,酷刑持續了百年,甚至千年──灰色廳堂內的時間永無休止──最後他終於明白魔鬼說的果然沒錯,肉體的折磨不算什麼。
然後結束。

但結束只是迎來下一輪開始,只是這次他對自己多了些認知,不知怎地,感覺更糟。
現在他一邊招供一邊痛恨自己,沒有謊言,沒有遁辭,除了痛苦與憤怒,容不下別的。
他一一吐實,不再流淚,等他和盤托出後,千年已過。他祈禱魔鬼現在會從牆壁上取下剝皮刀、嗆梨或拇指夾。
「再來。」魔鬼說。
他開始慘叫,叫聲久久不絕。
魔鬼置若罔聞,等他叫完後又說:「再來。」

整套過程就像剝洋蔥,這次他看見自己一生所有的苦果,他得知自己種下的一切惡因,他當年的所作所為有多麼盲目,他如何危害世間,他如何傷害那些從未謀面、素昧平生的人。這是最苦澀的教訓。
千年後,魔鬼說:「再來。」
他在火盆旁蹲下身子,閉起雙眼,把自己這輩子的故事娓娓道來,一邊說一邊重歷人生,從生到死,無所矯飾,無所隱瞞,坦然面對,他敝開了心扉。
結束後,他閉目坐在原地,等著那一聲「再來」,卻久久不聞動靜,於是他睜開眼睛。
他緩緩站起身,滿廳寂然無人。

房間彼端有一扇門,他正看著,門就打了開來。
一個男人走進來,他身著華服,雖然滿面驚恐,卻也不掩驕矜,他猶豫地朝廳內跨出幾步,隨即又裹足不前。
他一看到那男人登時就明白了。
「這裡的時間川流不息。」他告訴來人。


看完內容,回頭翻閱尼爾大叔的導讀,再快速翻看一次內容,這種看法格外有意思,尤其是詩篇類。另外,我得說,尼爾蓋曼大叔小說中有種很特殊、讓人印象深刻的情色氣氛。

《易碎物》共收錄廿八則短篇故事,半數無感,選談幾篇覺得有趣的故事。

【綠字的研究】以《血字的研究》為發展雛形,原以為主角是福爾摩斯與華生,看了老半天才知道被耍了。XDDD

【密室】以藍鬍子為內容的哥德詩文集。

【關門時刻】孩童時代一椿荒廢莊園的冒險故事。前後邏輯怪怪的,倒是有呈現出恐怖小說的詭譎謎樣氛圍。

【林中物】為野人傳記詩。我對詩歌多半無感,不過尼爾大叔這本作品,個人認為詩歌類會比短篇小說來得更容易品味。

【紀念品與珍寶】盡心盡力達成主人願望的保鏢視角故事。這對主僕……氣氛怪怪的,嗯?嗯嗯?嗯嗯嗯?一定是我想太多,對,本人腦子偶而怪怪的(狂汗ing)。另外,這對主僕在【幽谷之王】中有再度現身。

【飼者與食者】劇情如同章篇名稱,先前也曾看過類似的故事,我喜歡本篇頹糜荒謬感。

【幽谷之王】為《美國眾神》翻外篇,影子來到蘇格蘭,被【紀念品與珍寶】出場的史密斯抓去當保鏢,實際上是個祭品身份。這回完全搞不清楚劇中神明身份,只能安慰自己純粹看故事就好。

總之,非常意識形態的一本奇幻小說。


PS. 最近老是看到這個,內容沒什麼,但就像鵝媽媽童詩一樣,出現的地方都很詭譎,把它貼上來:

Monday's child is fair of face,
Tuesday's child is full of grace;
Wednesday's child is full of woe,
Thursday's child has far to go;
Friday's child is loving and giving,
Saturday's child works hard for its living;
But the child that is born on the Sabbath day,
Is bonny and blithe, and good and gay.

星期一的孩子臉蛋標緻,
星期二的孩子心腸仁慈;
星期三的孩子充滿愁苦,
星期四的孩子前途遠大;
星期五的孩子滿是禮物和愛情,
星期六的孩子努力工作以求謀生;
而出生在守安息日的孩子,
他漂亮、令人愉悅、虔誠並無比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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