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

派崔克與安琪私探系列六--黑暗,帶我走《小說》


小說名:黑暗,帶我走(Darkness, Take my hand)
小說家: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
譯 者:任慧
※原文版1996年‧於2007年授權臉譜中文化※


每次看派崔克與安琪私探系列小說,心裡總是感覺很毛,我知道這世界佈滿著各種不想處在同一室裡甚至是呼吸著同一團空氣的人們,可是勒翰就有辦法一再提醒著你,尚有更多我們所無法想像的暴力怪胎潛伏在看不見的角落裡。

只不過,這種感覺在最後三分之一篇幅劇情裡被破壞了,感覺上這本書跟康納利大叔的《詩人》犯了相同毛病,太過刻意要朔造出怪物,反而流於形式設定,變得很沒真實感。而且就算每個走偏的角色都有一份作用力,也不知道是勒翰寫得太過雜亂,或者故事遼幅太廣,到了最後階段根本不易整合,注意力無法集中在怪胎角色所帶來的殺傷性之上,作用力因此顯得薄弱。這很可惜耶,不然那份循環性的衍生暴力效應其實是可以像《再見寶貝,再見》一樣的持續擴大。

總合來說,《黑暗,帶我走》懸疑衝擊性內容是相當可以滿足讀者所需要的閱讀期待感,可是之外比較深層的部份,我想,應該算是作者自己寫壞了,特別是派崔克、安琪、巴巴、菲爾這四人之間的牽扯都寫得很淺很單薄,以及惡劣環境對幾個角色的影響性,和無心之過卻造成不可彌補之遺憾的宗旨,都不像其它幾本小說,那麼具有可看性。

只能這麼講,如果要首次接觸勒翰小說,千萬別從《黑暗,帶我走》先著手。呃,話又說回來,像我這樣隨性跳著看、都不按照系列集數來消化小說的白目讀者也不多吧,呃啊嗯,應該是白操心來著。QwQ


【書背文案】
一位名為黛安德拉‧華倫的心理醫生無故遭愛爾蘭黑幫電話恐嚇,驚恐莫名,接下來她又收到一張兒子在大學校園被偷拍的照片,更令她惶惶不安,幾近崩潰,於是她透過好友,找上派崔克和安琪介入調查。
這一對私家偵探深知,一旦你得罪了黑幫份子,他們的報復手段可以來得多麼的冷血可怕。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這宗恐嚇案竟然跟一連串血腥謀殺有關,竟然還與派崔克的父親有牽扯,甚至觸及派崔克童年一個幾乎遺忘的記憶。

2 則留言:

U 提到...

(偷偷浮水)

看到第六本之後,感覺這系列的故事高潮應該就是《黑暗,帶我走》還有《再見寶貝,再見》了。這本感覺延續了前一本《戰前酒》討論的暴力問題,劇情時間線又是那對搭檔關係最混亂的時候,對我而言那個結局看起來很順──不過這有可能是我習慣照作者排出來的順序看的關係(攤手)。

我倒覺得這系列照集數看下來會有加乘效果...大概是因為劇情和兩位主角間的關係轉變有關吧。對我來說《再見寶貝,再見》看起來的衝擊比較大,可是我一直覺得這是因為《黑暗,帶我走》比起《再見寶貝,再見》更著重在「以暴制暴」的點上,而後者傳達的不是暴力,而是那種無所適從的無奈,好像無論做什麼都是錯的的感覺。可以說《黑暗,帶我走》是直接闡述暴力,把血淋淋的傷口給讀者看;《再見寶貝,再見》描寫的是傷疤和餘韻,留了一點想像空間──前者是讓人無法直視,後者讓人不忍想像。

與其說《黑暗,帶我走》沒那麼具有可看性,倒不如說是黑得讓人很難一看再看......

bluesky 提到...

>>那種無所適從的無奈,好像無論做什麼都是錯的的感覺<<
小U,這句說得好!(拍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