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名:煙與鏡(Smoke and Mirrors)
小說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
譯 者:林嘉倫
※原文版1998年‧於2007年5月授權謬思中文化※
慘了,《煙與鏡》的27個短篇故事,只有寥寥可數的幾個故事結尾是我看得懂之外,其它都猜不透啊(掩面慘叫),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很喜歡《煙與鏡》營造出來的魅惑冷冽之氣氛,有種像是走在深長的古老地窟裡,經過的每一扇門後都在上演一場你事先不會知道尼爾會變出什麼樣內容的危險魔幻秀。
【尼可拉斯……】
……比罪惡還要古老,鬍子已經白得不能再白了。他想死。
來自北極洞穴的侏儒土著不說他的語言;當他們不在工廠裡工作時,便用自己嘰嘰喳喳的語言交談,進行無人能解的神祕儀式。
一年一次,他們逼迫他進入無盡的夜裡,完全無視他的哭泣和抗議。在旅程中,他會站在世界各地的每個小孩身旁,把侏儒製造的隱形禮物放在床沿。孩子們此時正熟睡,時間凝止。
他很羨慕普羅米修斯、洛奇、薛西弗斯、猶大,因為他所受到的懲罰更加嚴酷。
呵、
呵、
呵。
※附註:普羅米修斯因為從天上偷火給人類,而被罰釘在高加索上,讓老鷹每天白晝啄食其肝,又於夜裡復原。洛奇因冒犯眾怒得罪諸神,被綁在巨石上,讓巨蠎不斷在他臉上滴下毒液。薛西弗斯被懲罰要推一堆石頭上山,而這塊石頭每到山頂又會滾下山,因此他的懲罰永無休止。猶大因出賣耶穌,成為千古罪人,這名字成了背叛者之意。※
《煙與鏡》有妖魅寓言、黑色成人童話、異色感官故事、小品散文、詩歌、科幻作品、推理小說等等,寫作文體風格,不一而足,每一則都充滿豐沛的幻想、機智與啟發性。【尼可拉斯】之外,最讚的就屬【白雪、魔鏡、毒蘋果】這則童話改編故事,桐生操的《驚悚版格林童話》算什麼,不過是個譁眾取寵的解讀版本,尼爾大叔版才真正讓人見識到什麼是賦予全新生命、有著骨架與血肉的改編寫法。
話又說回來,尼爾大叔……頗有寫情色感官小說的潛力耶(小聲ing),不管是男女、男男、女女都OK喔,RANG大到令人驚奇。
而書名的由來在序裡頭有談到:
鏡子是種奇妙的東西,它似乎能吐露真言,把生命據實反映在我們面前;不過,只要把鏡子擺放在適當的位置,它就會使出瞞天過海的本領,讓你相信東西憑空消失了,讓你認為裝滿鴿子、旗子、蜘蛛的箱子是空的,讓你覺得躲在舞臺側廳和凹槽的人是舞臺上漂浮的鬼魂。鏡子只要擺放的角度對了,就會變成一具魔法框架,讓你見到所有你想像得到的東西,或許也可以讓你見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玩意。
煙霧則是用來讓物體的邊緣變得模糊。
不管什麼樣的故事,都是一面鏡子,我們用故事來向自己說明這個世界的運作方式及不可行的方式。故事就像鏡子一樣,幫助我們為來日做好準備,讓我們的心思不再沉迷於黑暗中的事物。
幻想(所有的小說都是某種類型的幻想)是面鏡子,更確切地說,幻想是一面扭曲的鏡子,也是一面有所隱瞞的鏡子,並且以四十五度角面對現實世界,儘管如此,它仍然是一面鏡子。我們可以用這面鏡子來告訴自己某些少了鏡子就看不到的東西。
喔喔喔──讚!有空我要再來溫習一遍自己喜歡的幾個章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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