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名:美國眾神 (American Gods)
小說家:尼爾蓋曼 (Neil Gaiman)
譯 者:陳瀅如、陳敬旻
※原文版2001年·於2008年2月授權謬思中文化※
距離接觸尼爾蓋曼上一本中譯著作《星塵》已是三年前的事,我幾乎都快忘記往日接觸尼爾蓋曼小說時必有的這份如被電到會讓人背脊戰慄的奇妙閱讀感(笑)!《美國眾神》是本對內對外同時深度探索、非常紮實的公路小說,不論是書本的頁數、劇情的內容、知識的遼闊、又或者是幻想力的無彊界,它有《星塵》的淺顯易讀特性,也有《無有鄉》深沉隱喻的哲理意涵;而如同以往般,尼爾蓋曼的文字活像是有自己的思想,隨性發展軌跡,不被任何人操控,即使閱讀完畢後也不明白它會於何處靠岸、或者是繼續在心海裡閒晃航行到它高興為止。
他們來自窩瓦河與韃靼大草原,來自黃河的平凡人,
馬來人、塞西亞人、條頓人、克爾特人、斯拉夫人。
他們飛越了窮苦的舊世界,帶來陌生的神祇與儀式,個個虎視眈眈、張牙舞爪。
街巷裡傳來完全陌生的語言,聽在耳裡宛若威脅的口吻。
都是巴別塔曾了解的聲音。【截錄自P.114】
尼爾蓋曼寫的眾神身份,說來有趣,它們全都是各時期前進美洲的人類所帶來的信仰化身,最有趣的莫過於一七二一年來自英格蘭西南部康瓦耳郡某村莊的女孩、伊絲崔高恩(P.85~P.91),她將康瓦耳地方傳說中的精靈皮司奇帶入美國,不過隨著她的與世長辭,皮司奇的力量也逐漸削減並消失。當然還有最終結局的「人不獻祭、神就殺人!」的神,在與影子對質後,烏托邦一夕之間崩解變質,在對照到現今的世道,頗為吊詭卻又似乎理所當然的契合。
「好,這是跟奧丁有關的故事。奧丁是北歐的神,你知道嗎?從前,在某艘維京船上載著某位維京王--很顯然這是維京時代的故事。因為沒有風,船只好停駛。國王就說,只要奧丁送來一陣風,讓他們上岸,他願意獻祭一個。好啦,風就來了,船也靠岸了,上岸後,他們就抽籤夬定要犠牲那個人。結果,抽到籤的竟然是國王。國王當然很不高興。大家就想,只要做做樣子就好,不用真的害死國王吧。於是,人們就拿了小牛的腸子,鬆垮垮繞在國王的脖子上,然後把腸子的另一端綁在細細的樹枝上,又拿了一枝蘆葦,假裝是斧頭,戳了戳國王。『好啦,你已經死掉嘍。』好像是把他吊死?唉,不管,『你已經獻祭給奧丁嘍。』結果,他們一唸出奧丁的名字,蘆葦就變成一把斧頭,正好刺進國王的身體。小牛的腸子則變成粗繩,細樹枝也變粗了。樹枝往上一彈,人離地,國王就這麼被吊死了。身上一個大洞,臉也黑了。故事結束,白人的神祇有些很難搞定啊,影子先生。」【截錄自P.148】
基本上,本書的一半精華有濃縮在這一小段話裡。重點還是在--心中有信仰。
賭場所隱藏的祕密就是:人賭博為的是輸錢。人來到賭場,是為了在輪盤中下注,翻看一張張撲克牌,在吃角子老虎不斷吐出的錢幣中迷失自我,感受自己是真真切切活在世上。人們可能會吹噓自己贏了幾百次,或從賭場搬走多少錢,但他們緊捏在手中的珍寶,其實是那些失落的時間--這正是某種獻祭。【截錄自P.235】
我太魯鈍了,直到這裡,才開始對所謂的獻祭稍有其正確概念。
「這些都是遭人遺忘的神祇,如今或許已經消逝,被遺留在乾涸的歷史長流。祂們已逝去、消失,可是祂們的名字和面容仍與我們同在。」
「這些神祇不僅消失在世人的記憶中,連名號都已不可考。崇敬祂們的人民也同樣被遺忘了。這些神祇的圖騰凋壞,久遭遺棄,祂們的祭司還來不及傳揚奧義便已死去。」
「神祇也會死。祂們死了之後,沒有人為祂們哀悼,沒有人記得。意念比人還難消除,可是終究會泯滅。」【截錄自P.57~P.58】
「即使是我們,還是會痛。你如果在有形的物質世界活動,這個有形的世界就會對你產生作用。受苦會痛,正如貪婪會迷醉、慾念會渴求。我們可能不會容易死,而且保證不會死得壽終正寢,但我們也可能死。如果仍有人懷念愛戴我們,那麼就會出現類似我們的東西,取代我們的位置,這整個該死的事情就重新開始。但如果我們被人遺忘,我們就完蛋了。」【截錄自P.318】
概略而言,《美國眾神》所要呈現的是舊文明與新價值的激烈衝突,我們可以設想,在如此驟變的時代洪流中,信仰這件事其實是很容易被輕易遺棄與湮沒直到消失於落魄的人生裡,你能相信什麼?你該相信什麼?說實話,活得越來越迷惑的我還真搞不懂這檔子事。
《美國眾神》是本氣勢萬鈞、卓越傑出的奇幻大作,不過,我還是偏愛《無有鄉》、《星塵》這樣看似歡樂無比、實際上帶了微酸微苦的後勁與人生矛盾感的小人物狂想曲小說多一些(雖然《星塵》的翻譯很天兵⋯⋯orz),話又說回來,就因為《美國眾神》寫來浩瀚經典,即使是非奇幻愛好者的書迷,仍舊要強力推薦此書!
PS. 我還記得就學時期有收藏過一套希臘神話,也記得那時年紀小不懂事、對自己欲望太過於忠實的眾神有感到小小反感,但還沒想到當時的神話知識有在這本書裡派上用場,是的,就是書中那位星期三,更記得當初把祂罵得很難聽--色鬼老混帳囧rz。又,聽說尼爾蓋曼有打算進行《美國眾神》姊妹作,這回似乎要以東方神明為主,喔耶耶耶∼另外,如果瞭解「諸神的黃昏」來龍去脈,將能更容易理解故事裡的包括天氣、道具、人物、劇情何以如此設定。
【書背文案】 影子即將出獄。
窗外的天空、可愛的妻子、給他工作的好友,已經等了他三年。
另一個等著他的好消息是,他可以提前兩天出獄──
因為他的愛妻和好友同時車禍身亡。
出獄後,他失去了一切,除了自由。
然後,一個自稱「星期三」的灰髮男人出現,
以詭異的方式成了影子的新雇主。
影子隨著星期三上路漫遊全美,
開啟了一趟光怪陸離的眾神歷史之旅--
從此捲入新神和舊神的交戰風暴。
數千年來,眾神便從世界各地隨著信徒移民美國。
這塊新大陸上,不僅有小埃及、底比斯、祕魯等異國地名,
還住著埃及太陽神、非洲蜘蛛神、阿拉伯火靈、愛爾蘭精靈、印度的命運女神、斯拉夫的光明與黑暗之神……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人民漸漸移忘他們的神。
於是,祂們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力量消退,
落到靠殯葬業、算命、開計程車營生,甚至淪為妓女。
一群新興神祇卻隨之堀起:電視神、公路神、科技神……
祂們奪取了人們的崇拜,支配著今日美國面貌的主宰。
舊神衰亡,新神風光,這塊新大陸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命運?
風暴將至,影子,一個凡人,卻成為眾神爭奪的關鍵……
引起最熱討論的當代小說經典──《美國眾神》,
揭露了一場命運巨變,而全世界人們都已置身其中。
2 則留言:
就國內現有的代理作來說,尼爾蓋曼筆下的主角們很..不符合他們的年紀
一般老美老英的推理小說中,三十歲左右的男人已經開始散發(理想)成熟的魅力來把人迷的團團轉,但尼爾蓋曼筆下的成年主角與星塵中還是十六七八歲的男主角崔斯坦沒有太大的分別...像少年、像孩童,太靜、太純、太..罕有,反而很難有那個機會和慾望去下手痛快爽朗的傷害折磨摧殘他們...
少了這層樂趣,有些讓我不滿,雖然這幸運的性格還是有其迷人處,但考慮到這些男人正值我所憧憬的那個年紀,我就很難爽快的決定是不是該萌下去,重頭到尾抱著複雜的心情看完它.....orz...(我好像重複發帖了???)
>>痛快爽朗的傷害折磨摧殘他們<<
噗∼大地,反正已經看完了,看妳是要煎煮炒炸,只要影子的對象不是星期三,我是無所謂啦,夾去配、夾去配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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